“车辆挡路就划车报复”“一脚油门撞开挡路车辆”,停车问题引发两起刑事案件 世界热点评

2023-05-31 18:31:47 来源:北青网

你不遇到这样的事情


(资料图片)

你体会不到

如果你每天你要去办什么事情

一要去办什么事情

路就被别人堵死

你就会跟我感觉一样

车道频繁被堵,生气划车3辆

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某小区外的一处停车场,一段时间以来,同一个位置连续发生了3起停放车辆被划车事件,造成3名车主修车损失1万多元。

警方经过反复比对公共视频发现,3次出现在现场的嫌疑人从身形看像是同一个人。

其中一次划车后,嫌疑人走到一辆摩托车旁拿了东西,对此警方顺着摩托车进一步侦查,锁定了一家烟斗店的老板徐金(化名) 。

意外的是,徐金爽快地承认,3辆车都是他用车钥匙划的。

谈及划车原因,徐金表示这3辆车堵住了自己的骑车出行通道,出于气愤才划了车。

徐金愿意对车主做出赔偿,但他没有想到的是,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,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
这让徐金感到很委屈,他觉得乱停车的车主有过错在先,自己也做过很多协商努力,实在无奈才出此下策。

为了验证徐金的说法,检察官到案发点进行实地调查,发现几辆被划汽车停车的位置,刚好堵上了一个斜坡道路口,而这个坡道是电瓶车、摩托车进出的唯一出入口。

公共视频记录也显示,案发前后几辆摩托车、电瓶车通过坡道时都十分费力,不少居民对此也颇为不满。

看到车子被划的情况和停车的位置,几位车主也大概猜出了车辆被划的原因。至于为什么要将车停在此处,一位车主表示,他当时比较着急,又没有找到其他车位,再加上之前也有人这样停车,得到了保安的许可后他便停在了这里,不承想却被划了车。

商讨挪车不成,冲动撞车开道

无独有偶,苏州工业园区某小区内也因停车引发了一起纠纷。某工作日早晨6:38,一辆停在车位上的红色汽车,先后两次撞向挡在其前方的一辆白色汽车,撞完后两名车主先后打电话报警。

红色车的车主是吴先生,被撞白车的车主是杨先生,两人是门对门的邻居。

这天早晨,吴先生要上班,到楼下发现杨先生的车挡在了自己的车前,这时他正好看见了杨先生的儿子,便托其联系杨先生,让他下楼挪车。

10分钟左右的时间,杨先生下了楼,着急上班的吴先生忍不住抱怨了几句。这让杨先生顿觉不满,他觉得自己早上没睡醒就被喊起来挪车,还挨了一顿数落,就开始赌气,拒绝挪车。

这让着急上班的吴先生更生气了,两人商讨无果,一个说“再不挪车就撞开”,一个说“撞嘛,撞好了”。都在气头上的两人争执不休,吴先生便真的开车撞上了杨先生的车。

杨先生的车被撞后车后门受损严重,维修费花了1.3万元。而对于吴先生来说,他不光要赔偿对方车辆的损失,还可能因为故意毁坏财物要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
检察官调解结案,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

这两起案件,突出反映了跟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停车难问题,检察机关希望通过案件办理实现法理情的统一。

对于徐金划车一案,检察官了解到,案发地坡道被堵的问题已经持续了很多年,徐金也打过几十次的挪车电话,但问题都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解决。况且被划的3辆车也的确影响了非机动车的出行,本身存在过错。

经过检察官的调解,在徐金积极对车主做出赔偿后,3位车主也都在谅解书上签了字,最终检察院对徐金做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决定。

对于杨先生和吴先生挪车引发的纠纷,检察官也到该小区做了实地调查。业主们告诉检察官,小区里没有固定车位,业主和租户们都可以免费停车,每到晚上车位的确非常紧张。

对此,检察官认为,这个案件双方都有过错,一来是被害人不当的停车行为,本身就需要承担责任;二来法律也并不鼓励以过激手段维权的行为。

在检察官的调解下,两人也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,吴先生赔偿了杨先生车辆损失费1.4万元,检察机关对吴先生做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。

检察官表示,两起案件选择的都是相对不起诉,认为侵权人的犯罪情节较轻,所以不需要判处刑罚。

检察机关希望通过更温情的案件办理方式,既解决实际问题,又正确引导民众行为,实现司法和民意的良性互动。

普法时间

Q1:现在停车难确实是一个问题,很多人都可能有很多苦恼。今天这两起案例,一个是划了别人的车,一个是撞了挡了自己道的车,当然他们对自己的行为都感到后悔,但多少还有一些无奈,您怎么看待他们的行为呢?

A1:在一个法治社会,不能因为别人实施了违法行为,你就要以同样的违法行为去解决这个问题,而应该通过法律所允许的手段加以解决。比如车被堵了出不去,那么首先可以找车主,找不到车主的情况下,可以打电话给交警,甚至打电话给拖车队,让拖车队把车拖走,由车主自己来承担拖车的相应费用,这个是没有问题的。当然在法律上也有一种叫自力救济,比如正当防卫、紧急避险、自助行为,这些往往都是来不及请求国家机关的救济,事出紧急。比如有人正在对我实施犯罪行为,可能给我造成人身安全的损害,这个时候我可以予以正当防卫。

Q2:比如家里有人重病、急病要去医院,我开车要送他去医院,这个时候有车挡住我出去的通道了,那我把它撞开,算不算是一种紧急情况呢?

A2:这种情况就比较符合刚才所说的一种,叫做紧急避险的情形了。如果来不及请求公力救济,且情况紧急,为了避免一个较大利益的损失,而损害一个较小利益的情况下是没有问题的。但如果违法行为已经结束,可以通过公力救济的手段来进行解决的,那么就必须要通过合法的公力救济手段。

Q3:小区里面车辆乱停乱放比较常见,如果把车停在外面有交警部门管理和处理,那么小区里面乱停乱放的问题由谁来管理呢?

A3:一个小区,是物业小区,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位置,所以它的管理首先取决于全体业主。小区里大家对车位紧张的问题如何治理,要通过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来进行决议。如果决定不收取费用,也可以有一个必要的规划,即哪些地方可以停车,哪些地方不允许停车,不允许停车的地方,要物业公司来进行相应的管理。如果停错了位置,妨碍了出行,物业公司就应该及时制止,可以把车拖走,由车主来承担相应的费用。

(CCTV今日说法 记者 杜红 李政林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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